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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功能规定
*一章 总则
*一条 为推动电子档案科学管理,规范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,明确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功能,确保电子档案真实、完整、可用与安全,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,制定本规定。
*二条 本规定所称电子档案管理系统,是指档案机构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电子档案进行接收、整理、保存和提供利用的计算机软件系统。
*三条 本规定明确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系统)*的功能。系统建设应依据**、实用、安全、发展的原则。
*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各级各类档案馆,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。
*二章 系统总体要求
*五条 系统结构应具备开放性,可实现与其他系统的功能集成、数据共享与交换。
*六条 系统功能应具备可扩展性,应满足当前及可预见的时间内的业务需求,可方便地进行功能扩展。
*七条 系统实现应具备灵活性,支持电子档案管理的业务模式、工作流程和数据结构等的灵活定义与部署。
*八条 系统运行应安全可靠,保存电子档案管理关键业务过程记录,根据需要采取电子签名、数字加密和安全认证等技术手段,**电子档案安全,防止非授权访问。
*九条 系统应依据电子档案保存和利用的业务要求分别建立相应数据库。
*十条 系统应能够管理符合国家、行业标准规定的多种门类、多种格式的电子档案。
*十一条 系统应具备对实体档案进行辅助管理的功能。
收文登记
对于上级来文,录入电脑后,可同时打印收文批阅承办笺和收文登记簿。
打印收文登记簿像打印存折那样自动接上次打印,当然也可以*本次打印起始行。
收文序号由电脑自动编号,收文序号打印在收文登记簿上和收文批阅承办笺的右下角,便于向各部室分发文件时检索。
本次录入数据可“提交”到数据库,供以后查询及入档时调用。
如果收文登记簿或批阅承办笺不慎损坏或丢失,可从数据库中调出补充打印。
一体化系统编辑
适用范围
适用于行政、企事业单位。自定义档案模板,可管理各类形式档案:文书档案、人事档案、照片档案、实物档案、会计档案、基建档案、工程档案、客户关系档案等等。符合国家档案局发布的《归档文件整理规则》(较新标准)。
主要功能
主要包括收文管理、行文管理、合同管理、档案管理、查询管理、用户管理、系统维护等七大模块。可以存储并读取各种格式的电子文档。内置完备的打印格式,并可自定义打印格式,各类登记簿实现了流水、满页打印。可设置为网络版,实现局域网或广域网上多台计算机数据库的共享。支持打印、读取条形码,支持读取员工卡,为档案文件的借阅登记提供了更多方便。
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既可以自成体系,提供用户完整的电子档案管理和网络查询利用,也可以与本单位的OA办公自动化或MIS信息管理系统相结合,形成更加完善和高效的现代化信息管理网络,从而高效、完整地实现人们对各种类型的档案资料进行电子化、网络化集中管理,并对其流转过程进行实时的监控。